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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知识

信用证及流程
信用证及流程

信用证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运作流程: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进出口业务流程
进出口业务流程

出口贸易的业务程序:

1、交易前的准备。

1)落实货源和做好备货工作;

2)加强对国外市场与客户的调查研究,选择适销的目标市场和资信好的客户;

3)制定出口商品经营方案或价格方案,以便在对外洽商交易时胸有成竹;

4)开展多种形式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

2、商订出口合同

3、出口合同的履行。

1)认真备货,按时、按质、按量交付约定的货物;

2)落实信用证,做好催证审证、改证工作;

3)及时租船订舱,安排运输、保险,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4)缮制、备妥有关单据,及时向银行交单结汇,收取货款。

进口贸易的业务程序:

1、交易前的准备

1)制定进口商品经营方案或价格方案,以便在对外洽商交易和采购商品时,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盲目行事;

2)在对国外市场和外商资信情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并经过货比三家,选择适当的采购市场和供货对象;

2、商订进口合同

3、进口合同的履行;

1)按合同规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2)及时派船到对方口岸接运货物,并催促卖方备货装船;

3)办理货运保险

4)审核有关单据,在单证相符时付款赎单。

5)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验收货物。


贸易类型
贸易类型

贸易分为多种类型,专业术语也很多,有对外贸易,对内贸易,国际贸易,海外贸易等等。

什么是国际贸易?什么是对外贸易?什么是海外贸易?

答: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泛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活动。它既包含着有形商品(实物商品)交换,也包含着无形商品(劳务、技术)的交换,又可称为世界贸易(World Trade)。

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 是特指国家际贸易活动中的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商品劳务技术的交换活动。这是立足于一个国家或地区去看待它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贸易活动。有时也被称为国外贸易(ExternalTrade)

海外贸易(Oversea Trade) 是指某些海岛国家如英、日等国或某些海岛地区如台湾等的对外贸易。

什么是转口贸易?

答: 转口贸易是区别于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直接贸易行为而提出来的。它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消费国因某种原因不能直接进行商品买卖,而须通过第三国进行商品的买卖活动。第三国不仅是中介人的身份,而且也是货主,也要通过此类交易获取利润。这种形式就是转口贸易。第三国参与此类活动,必须经过商品的价值转移活动---买和卖。但不一定要经过商品的实物转移,可以不经过本国而对商品进行生产与消费国的直接运输。

什么是有形贸易?什么是无形贸易?

答:有形贸易是指在进出口贸易中进行实物商品的交易,因这些商品看得见、摸得着帮称为有形贸易。有形贸易的进出口都要办理海关手续,并在海关的进出口统计中反映出来从而构成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对外贸易额。联合国为便于统计,把有形商品分成10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1924基本项目,几乎包括国贸易的所有商品。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的各类商品名称如下:

0 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

1 饮类及烟划草

2 非食用原料(不包括燃料)

3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物质

4 动、植物油,油脂和蜡

5 末列名的化学品和有关产品

6 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

7 机械和输设备

8 杂项制品

9 未分类的其他商品

无形贸易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所进行的是没有物质形态的商品的交易:主要是指劳务、技术、金融等。无形贸易通常不办理海关手续,在海关的 出口统计中反映不出来,而在国际收支中反映出来。无形贸易额是一国国际收支的重要部分。

什么是过境贸易?什么是总贸易?

答:过境贸易是指甲国向乙国运送商品,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必须通过第三国,对第三国来说,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此项交易,但商品要进出该国的国境或关境并要经过海关统计,从而构成了该国进出口贸易的一部分。

总贸易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进口与出口的一种统计方法,也称为总贸易体系。总贸易可分为意进口和总出口。凡是进入一国国境的商品一律列入总进口,包括进口后供国内消费的部分和进口后成为转口或过境的部分;凡是离开一国国境的商品一律列入总出口,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外国商品的复出口及转口或过境的部分。总进口额和总出口额构成总贸易额。采用总贸易统计方法的国家有美、英国、日本、加拿大、中国等90多个国和地区。


十三种贸易术语解析
十三种贸易术语解析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某种专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为了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例如,按装运港船上交货条件(FOB)成交同按目的港船上交货条件(DES)成交,由于交货条件不同,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就有很大区别。同时,贸易术语也可用来表示成交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特别是货价中所包含的从属费用。由于其价格构成因素不同,所以成交价应有区别。
 
 
不同的贸易术语表明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而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大小又影响成交商品的价格。一般来说,凡使用出口国国内交货的各种贸易术语,如工厂交货(EXW)和装运港船边交货(FAS)等,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都比较小,所以商品的售价就低;反之,凡使用进口国国内交货的各种贸易术语,如目的港码头交货(DEQ)和完税后交货(DDP)等,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则比较大,这些因素必然要反映到成交商品的价格上。所以,在进口国国内交货比在出口国国内交货的价格高,有时甚至高出很多。由于贸易术语体现出商品的价格构成,所以有些人便称其为价格术语
 
 
由此可见,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即一方面表示交货条件;另一方面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我们必须从贸易术语的全部含义来理解它的性质。
 
 
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有下列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
 
由于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交接货物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这就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交易的时间,从而有利于买卖双方迅速达成交易和订立合同。
 
 
(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由于贸易术语表示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必然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含哪些从属费用,这就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三)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
 
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如对合同条款考虑欠周,使某些事项规定不 明确或不完备,致使履约当中产生的争议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以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因为,易术语的一般解释已成为国际惯例,它是大家所遵循的一种类似行为规范的准则。
 
 
(四)有利于其他有关机构开展业务活动
 
业务活动中,离不开船公司中、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而贸易术语及有关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的相继出现,便为这些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和处理业务实践中的问题提供了客观依据和有利条件。
 
 
十三种贸易术语解析
 E
组贸易术语: EXW
 F
组贸易术语: FCA FAS FOB
 C
组贸易术语: CFR CIF CPT CIP
 D
组贸易术语: DAF DES DEQ DDU DDP
 
 1.EXW: EX WORKS
…named place--工厂交货(指定地)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提供给买方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除非另有约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备妥的cheliang,也不负责出口清关。买方负担自卖方所在处所提取货物至目的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因此,这个术语是卖方负担最少义务(minimum
obligation
)的术语。
 
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手续,则不应使用本术语,而应使用FCA术语。
 
 2.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放置码头或驳船上靠船边,即履行了交货义务。这是指买方必须自该时刻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FAS
术语要求买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手续,则不应使用此术语。
 
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3. FCA: FCA
是指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FCA条件下,卖方风险承担到货物交给承运人(客户指定,因为要承担风险,地点一般是承运人仓库,而不是船)为止,风险转移给承运人,装船的费用是由买方支付的。
 
 4. FOB: FOB
是指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FOB 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FOB条件下,卖方风险承担到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为止,风险转移给买方(因为保险之类的都要买方处理),运费由买方承担。但装货港的装船费用是不确定的(习惯上,我们都是卖方承担的,似乎成了惯例)。
 
 5. CFR:
成本加运费(CFR)
 
本术语英文为“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6: 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是,在CIF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因此,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买方应注意到,CIF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CIF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7. CPT: “
运费付至(……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亦即买方承担交货之后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承运人是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 海运 、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如果还使用接运的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地,则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CPT 术语 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8. CIP: “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亦即买方承担卖方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但是,按照 CIP 术语 ,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因此,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买方应注意到, CIP 术语 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承运人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 海运 、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如果还使用接运的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地,则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CIP 术语 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9.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named place--边境交货(指定地)是指卖方在毗邻国家关境前的边境指定地和地点提供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边境"一词可用于任何边境,包括出口国边境。因此,在这个术语中确切地指定有关边境的交货地和地点,是极为重要的。 本术语主要用于铁路或公路货物运输,也可适用于其他任何运输方式。
 
 10. DES: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港船上向买方提供了未经进口清关的货物时,卖方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11. DEQ: 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码头,经进口清关,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交至该处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关税、税捐和其他费用。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本术语则不宜使用。如果双方当事人愿由买方办理货物清关手续并支付关税,则应使用"关税未付"字句而不是"关税已付",或采用DES术语。如果双方要求排除卖方负担货物进口时支付某些费用的义务,如增值税(VAT),则应通过加注字句,如"目的港码头交货,增值税未付(指定目的港)",以使之明确。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12.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该处的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税捐和进口时所需支付的其他由当局收取的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费用和风险)。买方必须负担由于他未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如果双方当事人愿由卖方办理海关手续和负担由此引起的费用和风险,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以使之明确。 如果双方当事人愿在卖方义务中包括货物进口时需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值税,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未完税交货,增值税已付(指定目的地)",以使之明确。本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13.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该处的风险和费用,包括关税、税捐和其他费用,并办理货物进口的清关手续。与EXW相反,DDP是卖方负担最多义务(maximum
obligation
)的术语。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本术语。如果双方当事人愿由买方办理货物进口的清关手续和支付关税,则应使用DDU术语。如果双当事人愿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货物进口时需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值税,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完税后交货,增值税未付(指定目的地)",以使之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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